博士班课程

教牧学博士 (主修家庭事工)
& 基督教家庭事工博士
Doctor of Ministry (Pastoral Family Ministry)
& Doctor of Ministry (Family Ministry)

宗旨

【马圣】与【国际真爱家庭协会】合作规划、开办【家庭事工】的博士课程。此乃在教牧事工上与教牧学博士同步的课程,以培养理论与实际、学术与临床兼备的家庭事工的督导与领导专长。这是本院继【家庭事工硕士课程】后,以家庭事工为主修的最高专业学位课程(Professional Degree)。此课程分成以下两类:

  • 教牧学博士(家庭事工)— 颁于教牧毕业生

    Doctor of Ministry (Pastoral Family Ministry)
  • 基督教家庭事工博士 — 颁于非教牧毕业生

    Doctor of Ministry (Family Ministry)
必修科(五选五) 课程编号
  • 成功领袖与卓越领导
DFM-RC-16-001
  • 家庭事工:策略与领导
DFM-RC-16-002
  • 家庭事工:培训与督导
DFM-RC-16-003
  • 家庭事工:辅导与督导
DFM-RC-16-004
  • 家庭事工:资源与应用
DFM-RC-16-005
必修科(七选五) 课程编号
  • 家族治疗与家庭重塑
DFM-EC-16-001
  • 性爱与婚姻辅导
DFM-EC-16-002
  • 神学与心理学
DFM-EC-16-003
  • 跨文化与家庭事工
DFM-EC-16-004
  • 苦难与危机辅导
DFM-EC-16-005
  • 临终与哀伤辅导
DFM-EC-16-006
  • 家庭事工方案与策略研讨
DFM-EC-16-007
论文写作 课程编号
  • 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
DFM-TR-16-001
  • 博士论文
DFM-TR-16-002

入学要求

  • 拥有本院所承认之道学硕士或本院所颁发的【教牧硕士(家庭事工)】或 【基督教事工硕士(家庭事工)】。

    *注:除道学硕士以外,以上所述之其他两项硕士课程必须以60个学分毕业,达到此要求者可直接申请。实习要求按照「专业实习事工要求」第1项处理(见以下实习部分)。
  • 拥有【教牧硕士】或【基督教事工硕士】 一般性课程者,其硕士的科目中必须包括本院所指定的家庭事工10个科目。若有不足者则必须按所要求的科目补修。硕士毕业的总学分必须达60学分或以上,不足者必须补修。

    补修之科目可在修读博士班期间补上。实习要求按照【专业实习事工要求】第2项处理(见以下实习部分)。
  • 拥有与上述1和2项学术范围以外的申请者,若其教育程度及背景有同等资格,其申请将由本院博士班收生委员会按个别情况审核决定。
  • 本院所指定之补修科目如下:供上述2和3选修用:每科3个学分 (**必修之科目;*优先考虑之补修科目)

    • 家庭事工与教会增长
      MFM-RC-17-001
    • 婚前教育与辅导
      MFM-RC-17-002
    • 婚姻教育与辅导
      MFM-RC-17-003
    • 亲子教育与辅导
      MFM-RC-17-004
    • 基督教辅导学进阶
      MFM-RC-17-005
    • 家庭与生命周期的调适与成长
      MFM-EC-17-001
    • 圣经与家庭
      MFM-EC-17-002
    • 外遇的问题与辅导
      MFM-ES-17-006
    • 老人问题与辅导
      MFM-EC-17-007
    • 特殊家庭的关怀与辅导
      MFM-EC-17-009

专业实习事工要求

  • 本课程之毕业生必需完成最少600个小时专业实习事工。曾在硕士班的课程中已完成360小时(3个学分)实习者,在博士班课程内只须完成另240小时(2 个学分)的实习即可。在博士班所上之科目中老师所指定的实习功课可计算在内。
  • 若还没有任何实习者,必须按硕士课程中实习的要求 一 样完成360小时,另加上在博士课程中所要求之240小时的实习,共需完成所要求的5个学分(600 小时)的实习。若拥有教牧职位者,可按事奉经历要求减少实习时段,但实习督导费不变。